港版國安法:區議員及特首選委應屬「公職人員」 須優先按國安法宣誓 在 1月 12, 2021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電子郵件 其他應用程式 《港區國安法》第6條列明,香港居民參選或就任公職時須宣誓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香港特區,不過,條文並無列明何謂「公職人員」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(12日 ...來源 source: http://hk.on.c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