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擬修例容許小規模填海 以建登岸堤階碼頭及行人板道等

維港兩岸受着《保護海港條例》規限,現時在海港範圍內不論工程規模大小,哪怕是增設行人板道,均屬填海工程,相關項目必須證明有「凌駕性公眾需要」才能允許動工 ...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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