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胸襲警 吳麗英囚3個月15日
【本報訊】「光復元朗」反水貨客示威中,聲稱被警察非禮的女被告吳麗英,遭男警從後推跌至鼻骨骨折,滿面披血,最後被控以胸襲警,昨判囚3個月15日。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指女被告襲警程度雖輕微,但她同時大叫被警察非禮,引發其他人跟着叫囂及擲雜物,令罪行變得嚴重。陳官判刑後更於庭上透露,因本案及另一案而遭受威嚇,擔心人身安全,但強調不會因此加刑或減刑。
記者:蘇曉欣
昨日近50名市民現身法院支持四名被告,多人擁到庭內聽取判刑,逼爆法庭。有人手持紙牌,印有陳官樣子並寫有辱罵字句。案件原定前天判刑,當時有數名市民於庭外高呼「狗官」,陳官聞言後即指他們可能藐視法庭,要求庭警調查,但最後沒人因此被捕。至昨天,仍有市民於法院走廊高叫「狗官」。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開庭前已勸市民不要於庭內叫囂,散庭後亦呼籲不要生事。
除吳麗英(30歲)被控襲警外,首被告14歲男學生亦因襲警被判入更生中心;至於被控阻差辦公,吳的男友次被告鄺振駹(20歲)被判入勞教中心,第四被告潘子行(22歲)則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,刑期為四人之中最重,全部人均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。
指吳叫非禮惹他人擲物
眾被告步出法庭時獲市民拍手支持,有人大聲叫喊「你哋冇做錯到」及「法官可恥」。吳與次被告表示多謝大家關心,現時只想回家休息,拒絕評論判刑是否過重,以及裁判官指她以胸襲警一事。吳說鼻骨傷患已經痊癒,次被告稱還押兩星期,現時重獲自由感鬆一口氣。第四被告則稱尊重法庭裁決,說「清者自清」。
陳官判刑時接納吳品格良好,酌情減刑半個月。他稱已考慮辯方前天提供的新聞片段,但未有回應有關該片段拍得有男軍裝警推跌吳。他昨形容吳襲警程度雖輕,但她同時高呼警察非禮,令在場人士隨即跟着叫非禮,又紛紛向總督察陳嘉寶投擲雜物,令案件變得嚴重。陳官上次裁決時曾稱,吳誣衊總督察非禮,行為惡毒。
陳官又說,注意到很多遊行示威人士襲警,形容情況猖獗,不少裁判法院均有處理佔領行動或反水貨客示威者襲警的案件,並稱他本人已處理了三宗光復示威者襲警案。他認為日後遊行示威次數將有增無減,必須向社會發出清楚訊息,就算市民有權利示威遊行,但無論有預謀或一時衝動襲警均屬犯法,輕判或令社會人士以為遊行時襲警只是小事。
官稱受威嚇 律政司跟進
判刑後,陳官突於庭上透露因本案的裁決及另一宗案件的判刑而遭受威嚇,令他擔心人身安全。他明言威嚇不會影響其量刑,稱沒因受威嚇而感憤怒從而加刑,亦沒因此害怕而減刑。李柱銘聽罷即表示支持,並稱已盡力向市民講解有關判刑情況。資料顯示,前日元朗反水貨客時踢警小腿兩下,被判囚4個月的阮金正,也是由陳官審理。
律政司昨晚發聲明,指對陳官受威嚇一事表示十分關注,強調恐嚇或侮辱法官等行為,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罪行,並稱將採取適當跟進行動。司法機構則表示不會就個別聆訊作出評論。
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曾任死因庭裁判官多年,今年7月中正式退休,現時只開庭處理退休前尚未完成的案件。據報道指,他現時正角逐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副主席一職,如若成功當選,將於今年9月上任。
案件編號:TMCC570/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