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公佈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,動用800億元「保就業」補貼僱主支付員工一半薪金,不過,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在電台承認,薪酬補貼措施不能阻止僱主減薪,只能確保僱主不減省人手。《蘋果》綜合勞工界等意見,發現措施至少有五大漏洞(見表),員工不但可被要求減薪或放無薪假,高薪僱員更隨時飯碗不保,而家務助理等獲豁免供強積金的打工仔,更慘成被遺棄一族。
800億保就業計劃Q&A
Q:甚麼僱主合資格申請計劃?
A:所有為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的僱主均符合資格,香港政府、法定機構及政府資助機構除外。
Q:計劃何時接受申請?
A:目標6月接受申請,分2期申請,每3個月發放一次補貼,首輪補貼6月底發放。
Q:薪金補貼金額為何?
A:政府提供薪金補貼以五成工資作基礎計算,上限9,000元,為期6個月。
Q:薪金補貼金額參考哪一個月份計算?
A:僱主可於1至4月中選取1個月份,作為指定月份去計算獲得的資助,從而取得政府50%的人工資助,如有關公司其後被發現員工數目減少,有關公司將會被懲罰,罰則稍後公佈。
Q:自僱人士如何受惠於計劃?
A:政府會向自僱強積金供款人士提供一筆過資助,總額7,500元,政府初步構思是基於自僱人士在2019年有否供款而發放。
資料來源:勞福局局長羅致光
武漢肺炎持續數月,很多企業早已要求僱員放無薪假或減薪,節省開支,如連鎖飲食集團海皇粥店今年2月起,前線約300名員工需以八折支薪」,經理級人員更要每月放6天無薪假;有3間分店的老字號榮華酒樓本月起更停業一個月,員工都要放足一個月無薪假。
政府昨日宣佈,動用800億元推行「保就業」計劃,補貼僱主出糧。羅致光今日聲稱是次援助下部份員工或有機會「有人工加」,因當局規定僱主要將全數資助撥予員工,認為若員工原本獲70%支薪,若將政府50%資助全數撥予員工,變相可「加人工」。他又表明,即使僱主只向僱員支付10%薪金,政府亦會協助給予50%薪金,僱員便會有60%薪金。
換言之,措施容許僱主在獲得資助下,下調原本向員工發放的工資金額,如繼續以八折支薪,而措施亦無限制公司要求員工放無薪假。羅致光又聲稱參與計劃的公司在領取政府補貼時不能減省人手,但事實上,僱主仍可以減省工時或改聘兼職員工,以維持員工人數去滿足政府要求,但員工薪酬就被削減。僱主甚至可趁機換血,透過解僱薪酬較高的員工,再另聘薪酬較低的員工,以維持員工人數去滿足政府要求。
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,政府聲稱可靠員工或工會舉報,去監察是否有僱主違規,羅致光亦聲稱政府會公佈獲得資助的僱主及其資助額。不過,蒙兆達認為,普通打工仔根本難以知道其所屬公司的員工人數等資料,「佢(員工)只會知道自己有無獲得50%支薪,根本唔會知道整體人工開支幾多、公司有無裁員,所謂監察制度根本唔可行。」亦批評政府將監察責任推到員工身上是不負責任。
至於自僱人士的資助方面亦有不少漏洞,如政府要求自僱人士需有供強積金才獲得資助,不過,蒙兆達稱65歲以上打工仔或本地兼職家務助理均可獲豁免供強積金,「即係自僱(津貼)又攞唔到,僱主又唔會拎到一半支薪,即係咩都幫唔到,但佢哋都屬於重災區,好多家庭為咗防疫都停止請家務助理。」另外,持牌小販、來港受僱或自僱不超過13個月的海外人士亦獲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,即同樣未能獲得自僱人士津貼。
羅致光今日稱將綜援資產限額上調一倍已可協助失業人士,如單身人士的資產限額上調至6.6萬元,他認為已足夠幫助失業人士。不過,按照勞工法例,被裁退員工應獲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及遣散費。以一名年資5年的基層僱員為例,其月薪假設為1.8萬元,即去年第2季工資中位數,若被解僱,可獲6萬元遣散費另加一個月代通知金,合共7.8萬元,該失業員工所獲賠償已超出6.6萬元的上限,提升綜援申請資產上限根本無助拯救失業人士。
記者 鍾雅宜 王家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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