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九月推翻下屬及獨立法律意見 鄭若驊堅持起訴黎智英刑恐 #黎智英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,對長期跟蹤追訪他的東方報業記者揚言「我實搵人搞X你」,直至上月終被警方拘控刑事恐嚇。本報得悉,律政司 ...


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,對長期跟蹤追訪他的東方報業記者揚言「我實搵人搞X你」,直至上月終被警方拘控刑事恐嚇。本報得悉,律政司檢控人員和外間獨立的資深大律師法律意見,均不建議起訴,惟去年9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罕有地對案件給予意見,建議起訴並認為有合理勝算。

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不適宜作出評論,未有回應鄭若驊是否親自給予意見,亦未有透露刑事檢控專員有否提供意見。律政司重申,會按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,並按《檢控守則》行事,不偏不倚,絕對不會作政治或其他無關的考慮。

斟酌「搞」字

事發於2017年6月4日晚上約7時多,黎智英被指在祈禱環節後走向案中記者,當眾向對方說:「我實搵人搞X你,我實搞你。」據悉,律政司內部於事發一個月後已有初步法律意見,負責的高級檢控官認為沒有合理定罪機會。

律政司亦向外間的資深大律師徵詢獨立法律意見,答案是不建議起訴。其後律政司繼續考慮案件。至去年9月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案件給予法律意見,認為資深大律師沒有適當地考慮「搞」字是否有威脅效果,並指客觀上黎智英確有恐嚇行為和意圖,認為起訴有合理勝算。

業界:會唔會係出於「非法律」嘅原因?

對於律政司司長的檢控決定,與刑事檢控科及獨立法律意見不同,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直言,有關做法「奇怪」及「唔尋常」。她指律政司內部或獨立法律意見都不建議提出檢控,很可能因為定罪機會微,總之背後一定有堅實原因,但在跟足程序尋求法律意見的前提下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拍板檢控,「一個唔多熟悉法律嘅律政司決定起訴,會唔會係出於『非法律』嘅原因?可能係政治原因?」

陳的黨友兼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斥鄭若驊濫權,其做法違反專業、一意孤行,「唔跟法律做嘢」,分明是政治檢控。他直言除了政治因素外,「諗唔到有咩其他原因」。

大律師陸偉雄解釋,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有專責法律團隊,為一般案件提供法律意見。但若一旦案件涉及公職人員失當等特殊情況,為免公眾有「官官相衛」的觀感,控方或會索取獨立法律意見。但律政司與外判大狀的考慮基礎不同,「出面嘅大狀主要考慮證據夠唔夠,睇吓有冇罪行(可以提告)」,而律政司則需同時考慮相關檢控政策,包括公眾利益等因素。因此,一旦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,並具有一定複雜性,除了尋求刑事檢控科及獨立法律意見外,律政司司長亦會就檢控決定提供意見。

現沒有任何條文限制律政司司長相關權力

陸坦言,在現時的制度下,律政司司長擁有最終的檢控決定權,並沒有任何條文限制有關權力,「就好似一間公司嘅老闆咁」。

大律師潘展平則稱:「(律政司司長與刑事檢控科及獨立法律意見不同)少見嘅,但都可以發生。」他解釋,不同法律意見的「borderline(邊緣性)有異,即對證據強弱程度及合理定罪機會的判斷不同,因而產生不同檢控結論,「唔同人有唔同意見嘛」。

記者勞東來 劉偉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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